生活就是每天處理你的不同的困難或者享受美好的結果。或多或少,我們都會遇到各種困難,其中遭遇資金困境是非常實際的問題。沒有資金,很多事情處理不了。對于有大額資金需求的借款人,房產抵押貸款成為他們的選擇,但是很多人卻對房產抵押與質押有所疑惑,那么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有什么不同?
意義不同:
抵押:指貸款人或擔保人對該財產不占有,只是將該財產作為貸款的擔保,當貸款人不能及時還款的時候,則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權力依法對該財產拍賣,變賣,得到的款優先償還該債務。如房屋抵押貸,銀行或者金融機構不占有房子,只是拿作該貸款項目的抵押物。
質押:指貸款人或者擔保人將該財產擁有權交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,以該財產的擁有權做擔保,當貸款人不能及時還款時,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權依法將該財產變賣,變賣的錢款用于償還債務。如典當行,當你把財物放用于典當,典當行給你錢財,如后期沒能贖回,則典當行有權處理該財產。
對象不同:
抵押:用于抵押的通常為不動產,如房產等,也可以是動產,比如機器設備等等。
質押:用于質押的通常為動產,比如房產證,土地使用證、汽車、權利證、股票,國債等有價證券等等。
成立要件不同:
質押:所抵押的物品自己仍有使用權,在和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約定的時間內,不能隨便占有,抵押貸款后房子仍然屬于本人,但是要辦理抵押登記。
質押:質押中的財物,其擁有權會被金融機構占有,而且不用辦理登記,質押結束后歸還即可。
合同生效時間不同:
抵押:抵押合同自登記日起生效。
質押: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。